根据《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办规计函〔2019〕1253号)有关要求,水利部、财政部对省级水利、财政部门联合报送的58个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组织技术专家逐个开展审核。根据审核意见,确定了55个纳入中央支持的2020—2021年实施的试点县名单。名单见附件。
20-04-21 15:04
关键字:
农村水系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