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20〕10号)要求,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分管省领导审定、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评审并公示,决定批准北京市平谷区等3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等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4-3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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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