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3号)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在各地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基础上,经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中国特优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5-2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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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