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农质发〔2018〕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账号开通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农质管函〔2018〕147号)的有关精神,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8-12-28 13:12
关键字:
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